我的编号“7482”投诉如下: 我有两个电信固定电话,其中一个固定电话是给我父母使用的(70多岁的老人)“我的e家”包月78元套餐。以前正常费用都是每月78元,或略超2-3元。自六月开始,出现异常。6月当月91元,超13元,营业厅解释是上网超时。套餐包月是上网300小时,两位老人超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超过的费用不多,交费了。7月份,话费升到149..50元,翻了一番。营业厅解释又是上网超时。叫他们查一下会不会错了,他们说不会。我登陆网上营业厅下载6、7两个月的上网数据,发现那些记录都是电信随意乱记的,随便看一下就发现7月份的第二个记录时间包含在第一个记录中,等于收了二次费。太黑了。6、7月有很多这样情况。 还有很多都是半夜到凌晨的记录,两位70多岁的老人能有多大精力天天半夜上网、断网,你以为是神仙。 请质量万里行查查他们的数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要求巢湖电信:10倍赔偿多收费,公开赔礼道歉。取消合同,不再使用巢湖电信产品。 网页上看到的管理员答复如下: 9月2日,电信表示已退还多收的费用,对用户要求的10倍赔偿表示无法满足,但对是否存在重复计费问题未给出明确答复。另用户因此次重复计费,现要求解除协议,电信方面同时表示要与用户进行商议后再做处理。 上次投诉什么都没解决,我想问一下: 1、“9月2日,电信表示已退还多收的费用”,我本人至今没见到,也没听说。 2、电信收费随便做个单子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吗?在营业大厅交涉多次都说他们没问题,都是我的问题。现在投诉了怎么就想退款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吗?我要个说法。 3、所有协议必须清算后解除,我不敢再用电信产品,我也没有冤枉钱出。 请你们继续伸张正义,维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