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2日,我在天津移动通信采取购机预存花费的形式购买了一部为移动通信定制的MOTOMT710(3G)手机。购机费和预存话费合计4388元。其中购机费2288元,其余2100元为预存话费。在使用期间,不仅信号极差,经常是电话接通后,对方无法听清本机通话的声音。而且先后三次在正常使用期间手机黑屏无法开机使用,在前两次的维修中,均检测为主板故障兵予以更换。8月29日,又出现黑屏无法开机的故障。8月30日,我第三次到天津中润科贸有限公司的摩托罗拉全质量服务中心维修,按照该机的售后保障条款予以更换一部同型号手机(工单号KTbl10563)。该中心将故障手机留下,告知我2周内更换一部新手机。当时我提出应当在等新机器期间提供一部备用手机,全质量维修中心称未有备用机。我只得向朋友借了一部手机使用。从8月30日至9月15日的17天内,我始终未接到摩托罗拉全质量中心的电话。我于9月15日上午电话询问,摩托罗拉全质量维修中心的接电人告诉我这不关他们的事,对于给消费者造成的不变和损失可以电话投诉摩托罗拉总部电话4008105050。多次拨打这部电话,无法接通电话。投诉无门的无奈之下,我只得向贵部门投诉寻求帮助。作为摩托罗拉手机的一名老用户,使我对摩托罗拉的这个国际知名品牌存在一些看法。其一:质量问题。MOTOMT710作为一款高端手机,消费者花费了高价钱,你研发的产品应当物有所值;其二,售后问题。机器三番五次发生故障,本身已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售后没有时间保障,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负责任;其三,全质量维修中心作为品牌售后代理,也应对摩托罗拉的用户负责任,而不是扯皮推诿。最后,对于摩托罗拉这个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和损失,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