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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大地保险”联合“及贷”捆绑销售人身意外伤害险

2020-03-18    内蒙古        点击:

  在线投诉:我通过及贷借款平台进行贷款,当时并未发现有捆绑销售保险。后在2020年2月,通过朋友提醒告知及贷联合大地保险捆绑意外险,制造高额砍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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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经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反映如下: 1、大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违法,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客服人员说保单即保险合同,但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故此保险违法。

  2、大地保险以保单过保为由,拒绝退保。显然此张保单违反了《保险法》之相关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保单自始无效,无效的保单怎么能以过保为由不予退回了。

  3、保险发票与投保信息不符,存在虚假开具发票等违法事实。在保单上销售单位为北京海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但发票为后补。并不是随保单一起开出,同时开票单位为大地保险广东分公司。

  4、早在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在关于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分指出,不得违规捆绑销售,不得使用强制勾选、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
大地保险视规定而不顾,未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对客户造成影响,违反银保监会规定,也应判定无效。

  5、2019年7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要求险企首先应立即组织排查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情况,包括是否开展合作、合作平台名称及数量、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情况、客户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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