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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君康人寿”疑似诱导销售 去世老人6万元存款变保费

2020-03-23    黑龙江        点击:

  在线投诉:君康人寿公司理赔人员仅有业务员出门,对存款变保单不做解释,现举报君康人寿黑龙江省克东县宝泉镇邮政渠道和中国邮政宝泉储所,推销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销售误导老年人行为。:

  一、投保人郭明富(已亡故,64周岁,家有身患脑膜瘤手术后的配偶,且所有存款为三千一千两千一点一点凑的),身故后,家人获悉,老人分别于2017年4月3日(保单号:8088491036279268)及2018年1月22日(保单号:8088516507252568)连续购买两份一模一样的君康瑞赢5号年金险。君康人寿连续两次推销一模一样的保险产品,针对退休金1200元每月且家有脑瘤手术后遗症人员,在风险评估上随意写个人收入5万每年,家庭收入10万每年,远远高于2018年黑龙江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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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躲避监管要求,在2017年10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后,2018年1月的一笔保单完全采取线上操作,对于64岁农民老人,完全不懂智能手机,2018年保单不留存任何纸质材料,故意躲避监管制度,绕开“双录”要求,为了那点提成,吞没农民血汗钱,甚至投保人患癌症身故前都拿不到救命钱,太黑心,太无良。

  二、我们对老人购买保险的行为有很多困惑,第一,为何老人的保险条款为10年,而且两份保险都在邮局存折上写了存款期限。且存款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混淆了保险产品和存款的形式,给老人最直接的误解,老人临终前表示自己有两笔定期存款。且我们认为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

  一、 君康人寿在公司官网明确写明“ (二)
银邮业务销售服务承诺:1、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让客户本人亲笔抄写投保书中“风险提示”的语句,在投保书、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等资料中亲笔签字;

  2、在银行网点配备的所有资料都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由总公司统一印制;

  3、在银行网点培训中,由总公司统一制式化课件、拥有君康授课资质的讲师进行培训;培训中严禁销售误导,使每个银行网点和柜员都得到正确、严谨的销售培训。 ”
我在老人的条款和合同上未见到任何亲笔抄写投保书中风险提示的语句,且在沟通理赔人员,要求提供老人销售过程的证明材料时,君康人寿理赔人员强调无法提供。

  风险评估过程中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无额外收入退休农民,个人年收入五万,家庭年收入10万,远远高于2018年黑龙江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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