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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蚂蚁王二手汽车隐瞒车辆被水泡事实

2014-03-02 10:24:07    四川省    陈先生    点击:

投诉书 中国质量万里行栏目 投诉人:陈** 男、 汉族、 52岁 住址:四川省江油市***身份证5107211962021**** 电话1399012****;0816-336**** 被投诉人:成都蚂蚁王二手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王*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电话400-028-0081;028-8151**** 投诉请求: 1,返还投诉人购车款18.8万元 2,依照合同法和销法赔偿,双倍返还投诉人购车款18.8万元 3,承担投诉人支付的交通费及其他费用、修车费用 事实与事由:    2012年1月2日,投诉人在被投诉人处购得二手车丰田凯美瑞240G一台,并一次性支付现金18.8万元。    购车交易前投诉人再三问被投诉人“车是否是事故车”,被投诉人销售任经理、霍其虎经理二人当场否认该车发生过重大任何事故,表示“此车无重大事故、重大碰撞、无水泡、无火烧......”(有合同为证)。投诉人才放心地购买了该车。 结果该车在投诉人使用中发现诸多问题:1、开空调后出现潮湿泥土味;2、在河北秦皇岛12月份开始,早上就无法松开手闸,油箱盖无法打开,尾箱盖无法打开;3、发动机突然剧烈抖动等异状。有维修履历为证。 被投诉人为了打消投诉人购买该车顾虑,一直隐瞒该车为水泡车的事实2年之久,直到被投诉人在2013年12月12日秦皇岛丰田金时4S店保养期间才发现被投诉人隐瞒了该车为水淹车的事实,有该车水淹维修履历表显示在2011年7月7日水泡送修。 被投诉人得知水淹车就像棵定时炸弹一样,随时有可能出现爆炸车毁人亡或自燃重大的事故。于是投诉人回到四川后,在2014年2月20日找到被投诉人公司的朱经理、任经理、王经理协商终止合同、赔偿损失,无果。而且被投诉人王经理说“我在本地经营这莫大的规模,从来没怕过谁闹,你就是去法院和315那里去告都没用......”。 被投诉人作为实力雄厚的专业二手车公司,却将致命的事故车卖给消费者,被投诉人违背国家法律,虚假承诺诱导投诉人的属欺诈行为,给投诉人造成重大的损失。故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支持投诉人的合法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消费者的权益。不胜感激! 图片资料已发送到栏目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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