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1号在福建省嘉利德斯远东汽车经贸有限公司看中了自动精英版的锋范,当时先交了2000元的定金并且也签了销售合同,上面写着裸车9万2的价格!当时4S店要求买这车要在招商银行贷款,贷款6万利息只是个大概在13.05个点左右。当我跟招商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他们银行只收取我利息8.05个点。招商银行的利息本来就是8.05个点4S店的销售却骗我说13.05个点!这完全是欺骗消费者!我就搞不懂了这利息收多少是银行跟我的事关你4S店什么关系,4S店现在要求我要把利息这3000元的差额补给他们4S店才能提车。也几是说裸车价要9万5!而且我进去找他们当时的销售跟他沟通的时候,他不仅声音非常大声态度还非常的恶劣!这就是你们4S店的服务态度吗?还有当时明明签的9万2裸车价的合同现在却无理由的要求我加3000元,加了钱才能提车,是不是你们4S店说要加多少就加多少,你们说加5000加1万我也要加?那合同签了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废纸!我现在要求4S店按签订的合同上面的裸车价9万2提车或者退还我2000元定金并赔偿我违约金!不然我会通过12315还有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