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省惠州市东诚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四川(野马)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马F12越野汽车后,驾驶回广东省珠海市上牌,车管所验车部门说合格证上标注的车轮尺寸是185,我所购买车上实际安装的轮胎尺寸是195,两者不符,所以无法上牌,我联系了销售地以及生产厂商,得到的结果是,合格证无法更改或更换,185尺寸的轮胎是该车老款所配备的轮胎,现在我购买的是新款的,所以配备的是195轮胎,但是,我觉得既然厂家已经升级了新款,合格证肯定也要跟着更新,而且惠州的销售商在验车过程中并没有仔细查明相关资料,导致我现在将车开回了珠海,无法上牌,而且已经交了购置税,车船税,强制险,商业险等费用,购车时办理的临时拍照也到7月24日到期,我现在要求退货,并赔偿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