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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汽车因质量缺陷自燃拒绝理赔

2013-07-08 16:57:31    广东省    曾先生    点击:

本人曾于2011年3月在广州市大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大道北1395号总店购买一辆一汽大众新宝来1.6L自动舒适版,购车价为115000元。 2013年3月8日,该车发生自燃,经公安部门调查已排除人为纵火、易燃易爆品、改装加装等引起火灾,可认定为自燃。经一汽厂家质量与客户保护部技术人员和经销商广州大吉客服人员现场勘查后也当面表明是发动机喷油嘴有问题。厂家拒绝理赔的理由是车主未按保养手册进行整万公里保养,但该车一直都有正常保养,如3800公里时做了磨合期保养,10000公里时做了保养,13500公里时做了保养,19000公里时做了保养,27000公里时做了保养,32000公里时做了保养,37000公里时做了保养。经销商广州大吉客服总监也当面表过态说保养跟汽车质量无决然关系。40000公里还没到,车子就发生自燃了,距离购车时间才2年。 经本人屡次交涉,厂家和经销商至今仍推卸责任,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持公道,维护消费者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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