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11月17日购买河北御捷马内燃观光车一辆,在正月5号晚上10点左右,突然后挡风玻璃出现粉碎现象,然后去经销商那里说明情况,可是经销商说玻璃不在保修范围内,只能花钱购买,就这样收取了320元钱,自己花钱买了这块玻璃,回来打车换了玻璃;没想到正月23号在车库里又出现玻璃粉碎现象,又花钱买了玻璃换上了;第三次是阴历3月29号,同样也在车库里玻璃粉碎了,第四次是4月6日玻璃又碎了,一个月之内发生4次玻璃爆炸现象,我们无奈之下投诉了秦皇岛315,然后经销商无奈之下把玻璃钱退还了我们,他说厂家承认玻璃有质量问题,我们就这样默认了这辆车,再回来的路上(距离经销商那里大约2公里左右,又出现着火现象,我感觉不好,马上下车,逃离现场,拨打了119,灭了火。随后拨打秦皇岛电视台法制民生节目的记者前来照相,拨打N遍秦皇岛的315,就是没人接电话 ,然后拨打经销商电话,他们赶来了,这个时候车已经烧成框架,经销商把车拖回去了,我打车回家了。第二天又拨秦皇岛315N遍,才拨通,一个58号的工作人员接的电话,我把问题反映给了他,可是9个工作日已经到了,竟然没有结果,4月26日我再一次拨打315,有一个61号的女同志接的电话,竟然对我说我没有投诉过汽车着火现象的内容,我好失望啊,315到底是不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部门呢、、、在这期间我给经销商打了电话,经销商却说能换车,不能退款,让我们找厂家解决问题,我们又打了N遍厂家电话,厂家却让我们跟经销商协调解决,他们就这样互相扯皮,我们对这样不负责任的经销商还有厂家表示强烈的抗议,我们希望你们给我们一个公道的结果,我们坚决要退款,不能再要这样很危险的车了,即便给我们换一辆,我们也不会相信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太可怕了。强烈要求退款!如果这里解决不了,我们要起诉的,经销商及厂家太奸诈了、、、、、竟然没人管他们、、、、难道这样不合格的车还要继续卖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