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铁龙C5发动机非人为因素异响,经4S店确认属于厂家生产工艺本身的问题,同时也表示其他同款车辆也发生过同样问题,但4S店以车辆已经过了质保期为由不予进行理赔。在协调厂家后表示需要车主本人承担50%左右的费用。作为车主我认为,因生产工艺本身瑕疵,导致发动机在出保仅3个多月后就出现异响不属于车辆正常损耗,且同款车型也有同样问题出现,已经证明属于厂家生产责任,厂家对此问题的普遍性已经非常清楚,但并不及时通知用户对用户进行召回提示,属于对用户有意欺瞒。对于像我这样的用车比较省的客户,我虽然在发现问题时已经超出了两年质保期(仅超出3个月),但车辆行驶里程仅为3.4万公里远没有达到6万公里的质保约定,这个时候出现这个问题,厂家就按质保期限的就低原则推卸责任,转嫁问题,实属于厂家故意损害消费者权益,我强烈要求厂家给予免费更换相关部件。请中国质量万里行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