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在成都启新大众4S店购买了一辆高尔夫A6 1.4T DSG汽车。 在2012年的使用中,发现该车在城区低速跟车时,踩油门后汽车不加速,出现动力输出中断的问题,该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车辆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该问题后,本人立即与4S店联系,4S的技术总监答复:大众公司已发现该类问题的存在,现正在研究解决办法,让我们等消息。 2013年3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大众对出现动力输出中断的实施召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随后发布声明,于2013年4月2日起实施召回部分车辆,召回的车辆涉及: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 (236,625辆)及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 (1,652辆)生产的新宝来1.4T、高尔夫A6 1.4T、高尔夫A61.6L、速腾1.4T、迈腾1.4T、CC 1.8T、新速腾1.4T、新迈腾1.4T、新迈腾1.8T、进口的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7,722辆)生产的奥迪A3,共计245,999辆。 本人购买的高尔夫A6汽车属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公布的召回车辆范围,且在使用中已经出现动力输出中断的问题,但奇怪的是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DSG召回查询网页(http://vw.faw-vw.com/recall/)中得到的结果却是:” 您的车辆不在召回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可以让人信服的合理解释。本人电话至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后,也未能得到任何解释。 难道这就是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对其声明中“将以负责任的态度,严格遵照相关政策法规,关心每一位客户并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诠释吗?亦或是他们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强制"召回处理办法采取 “选择性”召回的缓兵之计? 这简直就是无视国家法规,无视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无视消费者权益的表现! 希望贵网站能督促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自觉履行其召回配备DSG的问题车辆的义务,真真正正的做到关心每一位客户并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