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到保山市天马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北京现代牌悦动轿车(以下简称4S店),于2012年10月19日停放在家门口起火烧毁,烧毁时汽车仍在3包期内。前来灭火的消防部门给出了证明排除人为纵火。事发当天我联系了4S店他们派了2个人前来现场勘查,事发6天后北京现代公司派了2个人也来看了现场,他们都是拍照后走了,走的时候说“回去研究”。一直到11月26号,厂家给出结论是车尾起火,拒绝赔偿。(车的右前轮钢圈都被烧化了,两个后轮只是轻微烧毁。厂家给的结论绝对是错了。)12月16消防部门给出证明是车右前部起火。现在4S店还是不肯赔偿。(车辆着火现场现在都一直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