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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铃木将汽车出产日期作假出售

2012-07-30 18:45:00    江苏省    疏女士    点击:

我于2012年5月26日在无锡铃木金城湾店购买了长安铃木天语2厢汽车,因我要求车的出厂日期要在3个月以内,所以当日付款前我提出检查汽车的出厂日期,该店销售打开汽车发动机前盖,将写有出厂日期为2012年3月7日的铭牌指给我看,见后我付清余款。 5月28日待汽车上好牌照后开回家。6月1日发现汽车发动机前盖内贴有的出厂日期铭牌已经不见了,后我找出该店在5月30日交给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现该车的真正出厂日期是2011年10月13日。而5月26日付款前给我看的日期铭牌是该店销售鲍晓明从展厅内另一辆车上撕下来贴到我购买的这辆车上。 即该店把一辆2011年10月13日出厂的汽车,贴上一张2012年3月7日的假日期卖给我了。日期上差了约5个月时间。 我于6月3日去店里对质此事,但该店的说话是这件事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他们只能赔偿我2万公里的保养。众所周知铃木车保养极其便宜,我问过无锡铃木4S总店负责保养维修的工人,每次正常保养只需花费约300元。因此我认为商家提出的2万公里保养补偿的条件不足以弥补我这次购车遭受欺骗的损失,我拒绝接受。因为车辆在长期存放不用的情况下,电瓶,塑料橡胶件,润滑油,车内电路等极易老化,会使日后我的使用和维新费用增加。 我提出的索赔要求是:赔偿我5个月的汽车折旧费4267.50元。(具体金额见下) 该车我总共付款112600元(净价98800,购置税8800,保险及上牌费用5000) 5个月折旧费为(按10年平均折旧法计算): (资产原值107800 - 预计残值5380)/10年=10242元 10242/12*5=42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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