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161号 大众汽车服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购买一辆大众进口高尔夫旅行款轿车。 2012年1月14日因交通事故造成右反光镜底座以及外壳损伤,但镜片未受损,反光镜仍具备原有功能(反光镜、加热、下翻)。 当日到丰台区南四环中路161号 大众汽车服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定损。定损员在该公司系统中输入我购买的轿车车架号后,告知无法确认这辆轿车的右反光镜型号。声称有12种反光镜与之对应。她也无法判定到底是哪款型号。需要拆解车辆右前门和右反光镜进行确认型号。经协商不拆解右前门,维修工程师拿下右反光镜外壳与该4S店库房进行辨别,维修工程师同我们进行了反复确认该右反光镜功能后,进行确认订货。 2012年3月10日在大众汽车服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4S店进行车辆首保时,询问工作人员得知,车辆右反光镜的外壳已经到货,还需要耐心等待底座。 2012年3月25日大众汽车服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电话告知我可以进行车辆右反光镜的维修。我当时同定损员苑新定下3月29日进行车辆维修工作。 2012年3月30日提出车辆后发现右反光镜无倒车下翻功能。询问工作人员苑新后,被告知,因为不拆卸右反光镜。造成功能缺失属于我们的责任。 我们是商品购买者,对于商品型号以及相关配置型号不甚了解。商家应该在维修后对相关功能进行测试后交付。但该商家并未对维修商品进行相关功能验收。现要求该商家给予车辆右反光镜倒车下翻功能不能使用的合理解释以及功能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