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3月2日,上班途中,开着一辆北京现代悦动自动挡1.6排量小车,在车子行驶约15分钟后,突然发现车头有明火,我马上熄火下车,下车同时看见路边某小区保安正拿灭火器跑来,整个过程约有两分钟,火即被保安现场扑灭,但车头已烧完,我也报了110,警察赶到现场,证明车子系自燃。该车子系2009年6月购入,行驶里程为5万公里,保养情况较优,全部保养系在现代4S店做的,且车子未进行过任何改装,而发生自燃时间离我上次做保养时间只隔十来天,我随即打了4S店电话,说明情况,4S店便叫来拖车将车子拖去4S店,随后我便找4S问为什么车子会无顾自燃,刚开始4S店人员就安抚我说会给我一个说法,说厂家要派人查原因,然后给我个说法,几天后厂方派了个人来,也把我叫去4S店,然后问了很多情况,也看了车子的现状,我本以为厂家真的要给我们什么说法,没想到隔了一天,4S店打电话来竞然说我自己的责任,而且要我签个文件承认是我自己的责任,造成的车子自燃,他们才会考虑给我补偿,当时我就拒绝了,然后4S店人员一直打来电话说叫我口头上先认,说防正也没签任何文件,不要紧,我想想也对,也想看看到底厂家有什么样处理事情的态度,然后我就说可以,后来4S店人员打来电话说,厂家答应给一些善意的补偿,声明不是车子的原因,造成的车子自燃,只是因为我开的是现代的车子,他们给的善意的补偿,补偿我修理汽车产生费用的30%,我便拒绝,不是你们的原因,你们还要承担费用,你们北京现代是不是太有责任心了。北京现代就这样不肯承担责任,还要我签是自己的责任,太黑心了,此后,竞不再处理事情,我打电话投诉,回答说工作人员正在处理,而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拒能了解的情况,这两年,此款汽车自燃事故已有十七八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