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一辆粤B牌照荣威550D 1.8T车,于2012年1月15日晚在长沙发生碰撞事故,于16日中午拖车至4s店(长沙市申湘陆威),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前去定损,当日下午5点完成定损。此后,4s店为我开具了维修工单,需要更换包括元宝梁,排气管前段,电子风扇等数个配件。 未料到,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库存中元宝梁,排气管前段及电子风扇这3个配件缺货,需要向厂家(上海汽车)订货,并承诺会立即订货。 令人气愤的是,20多天过去了,我所订购的配件至今未到。期间,我无数次向4S店和厂家联系,均无结果。4S店与厂家相互推脱责任,从之前的春节前承诺到货,一直到春节后的正月十三,配件的影子都没有。 本人的车辆是深圳车,现在因维修在长沙4S店放置20多天,严重耽误上班和回程时间。究竟何时能到配件?何时能维修好?厂家和4S店均拒绝表态,只是说尽量协调,争取尽快供货和维修。 本人认为:厂家和4S店的行为严重背离和践踏了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对消费者的权益不屑一顾。强烈要求:三天之内安排好配件到货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