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9月25日在新乡福特汽车4S店全款提的车,车是2011年9月出产的福特嘉年华2011款时尚型1.5L自动档两厢,自提车日起跑了400公里,10月6日在新乡至长垣公路上过红灯时,路中间有一深约2厘米,直径30厘米浅坑,当时坑底平整,车速30公里/小时,通过时驾驶侧前后轮胎全部爆裂,险些造成后车追尾,拖至4S店后,被告知现在放假,要等厂家鉴定结果,在苦等3.4天后,终于被4S告知不是轮胎质量问题(鉴定结果未见),必须自费,我几次索赔无效,无奈自费1000元换了轮胎,与本地315电话联系后得知此类现象不受理,我现在投诉福特嘉年华汽车轮胎严重质量问题,4S店服务态度生硬无理,欺诈消费者,问世上还有说理的地方吗?还有哪个部门有义务管理这些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