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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特拉卡T9变速箱

2010-08-28 10:21:59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购车日期:2010年2月4日在2010年8月9日发现变速箱出现问题。(再此之前也陆续发生过一些小毛病)于2010年8月10日送往特约售后服务站维修。经4S维修站拆卸后照相发传真与售后总部。总部回复不予赔偿。经激烈争论,总部的意思是:出于“同情”向供应配件的厂家索要来些配件协助维修,还向本人索要工时费和部分配件的费用。本人对此结果并不认可!因为本车在保修范围之内所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厂方负责。(经过18天维修仍然没有结果在此日期之内厂方并无解决方案,也一直推脱,打客服电话态度蛮横也总是敷衍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拒不提供相关领导的电话号码。)本人认为汽车在保修范围之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都应该属于正常索赔与同情丝毫无关!若不是经过争执要求厂方赔偿,厂方又怎会发配件给我?反过来又假作同情。所以本人要求更换新变速箱总承的要求非常之合情合理。(至此时此事尚未能解决)求帮助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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