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同志:
您好
我叫刘付红。家住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原本高高兴兴地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谁知一出门却带了意想不到的烦恼,事情是这样的:
我于2007年12月份在河南省南阳市恒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买了一辆黑色3000型桑塔纳,在郑州市上了牌照,车号为豫AMS096。2008年7月10日,我驶车从淅川境内路过时,被淅川交警拦下,一交警查看了驾驶证和行车证后,对一位姓张的队长说:“该车有盗抢嫌疑,必须扣车。”我说:“这是新车,手续一切齐全,为什么扣车?”随后,我的车被扣,这一扣就是2个多小时,耽误了我许多宝贵时间,也给我的名誉带来了很大损失。接着,警方送来了两份“车辆信息表,”上边显示我的车(厂牌型号SVW7128CQI,发动机号码21529、豫AMS096)和鹤壁的一辆(厂牌型号330K8BLOL、豫F16623)的桑塔纳轿车发动机号码相同。然后交警队的工作人员说刑警队也要扣车。后经我找有关熟人说情,才把车要了回来。
后来我找到南阳市恒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讨说法,经销商说:“这是大众厂家的事,我们也无能为力”。对此,我又向大众厂家联系。厂家说:“交警队的系统有问题,我们也没责任。”。
面对经销商和厂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只好向你们求助,望你们在百忙中给我主持正义,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敬祝
编安
投诉人:刘付红
二OO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