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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

2020-12-04     中国网信网        点击:

  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gtai@ca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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