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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迁延期 拖欠工资 手续缺失 葫芦岛如此建还迁房

2015-08-10 10:40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望着回迁房项目停工,辽宁省葫芦岛如此建还迁房市连山区石油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拆迁户王桂花悲愤地说,“房子被拆迁4年了,到现在还不知何时能回迁”;来自河北秦皇岛的建筑工人张某同样郁闷,包括自己在内的141位老乡承建的石油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2号楼,自从2014年9月施工以来,从未领取过工资;棚户区改造项目附近的居民则把抱怨指向还迁楼不断增加的身高:从一开始规划的6层,到后来的9层,最新的说法是这两栋回迁楼要增长到11层……不断增高的还迁房严重影响了住户的采光,更现实的是所涉及的房屋也大幅度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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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家园售楼部 销售无手续房屋

  还迁房被拆迁户、建筑工人和还迁房附近居民三方的意见都向包括葫芦岛市政府在内的多个政府机关持续不断反映,但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矛盾的焦点都指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青年家园棚户区项目。

  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么一个民心工程,竟然没有经过招投标手续,没有规划、建设等手续,是一个“黑项目”。

  被拆迁户提供的材料显示:2011年6月,葫芦岛市政府发布了石油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而后,大约300多户居民在当年7月陆续与“葫芦岛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双方约定了权利义务。协议书约定:被拆迁户自行解决过渡用房,过渡期限为36个月。

  也就是说,根据双方约定,被拆迁户应该在2014年7月住进还迁房。但直到2014年8月份,还迁房的总承包商葫芦岛奕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才与具体施工方签 订“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双方约定,该项目2015年12月30日竣工,建设所需资金由具体施工方全额垫付。据了解,该还迁房由葫芦岛奕龙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建设,总包为葫芦岛奕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方的负责人为佟平永和佟亮,系父子关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还迁房项目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单位,但石油六区棚户区项目并没有经过招投标方式,至于葫芦岛奕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何取得该项目,记者在采访中也没找到答案。

  没有进行招投标只是该还迁房项目违规操作的开始,2014年9月15日,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局下发“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告知奕龙房 屋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建设的青年家园小区A1-1#楼未经规划许可擅自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我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但奕龙方面根本不予理会,继续施工。葫芦岛规划局为此上报葫芦岛市政府:请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奕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依法查封施工现场。但奕龙方面一直持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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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规划局两次下发违法通知书

  2015年7月28日,记者在葫芦岛规划局证实了以上事实。“我们已将奕龙方面违法行为上报市政府,现在等结果”,规划局如此回复记者。

  还迁房项目还是停工了。原来,该项目自2014年9月1日动工以来,农民工一直没有拿到工资,无奈之下,141位农民工在今年6月选择了停工并向葫芦岛市政 府及信访局、人社局等部门反映问题。在此背景下,7月8日,葫芦岛市信访局召集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市建委、开发办、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奕龙建筑公司等 方面召开“协调会”,会议议定:奕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时按180万元筹集工人工资,并在7月13日下班前将款项拨至专用账户;奕龙建筑尽快对已完工程决算,确定工人工资的实际含量。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但奕龙方面并没有完全按照协调会的决定去做,而是在向劳动部门打过去50万元后,单方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了造价核算。记者注意到,该核算结果和“协调会”上确定的数额差别较大,而且农民工一方对此也不予认可。

  没有建筑手续任性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振振有词,奕龙公司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一份“情况说明”或许能看出端倪。记者拿到一份奕龙公司给葫芦岛人社局的情 况汇报,汇报称:7月13日下午奕龙开发公司已向市政府黄秘书长做了汇报。为顺利完成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黄秘书长和奕龙开发公司达成四点意见。记 者注意到,该情况汇报主要是确定了已完工工程造价和农民工工资额度,并要求葫芦岛人社局方面出面解除奕龙和具体施工方之间的协议,解除协议后,奕龙公司才 支付相应的工人工资等。

  对于奕龙单方面确定工程造价和农民工工资数额的做法,农民工代表和具体施工方都表示反对。而葫芦岛人社局在询问了奕龙公司 后,对追缴农民工工资也显得无能为力。于是,葫芦岛人社局向市政府打了报告,请求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人社局在报告中特别提到,奕 龙开发的还迁房项目手续不完备,同时奕龙目前正在开发的青年家园3、4号楼同样存在手续不完备问题,请求市政府及时处理,以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原来,葫芦岛市奕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棚户区改造项目附近还进行了商品房开发,包括已经建好并入住的青年家园5、6、7、8四栋楼房和正在建设的青年家园3、 4两栋楼房。记者根据葫芦岛市建委提供的资料发现,青年家园5、6、7三栋楼房有相关手续,但房屋还没有验收,而青年家园3、4、8栋楼房没有任何规划、 建设手续,当然编号为青年家园1、2号楼房的还迁房同样没有规划、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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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建好 没有验收的房屋已经入住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部分手续的青年家园5、6、7号楼,也是在奕龙开发公司擅自开工后,补办的部分手续。比如,上述项目施工开始日期为2013年9月,但直到 2014年5月9日,葫芦岛市建委才为该项目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另据记者调查发现,奕龙公司早在2013年8月份就开始对外销售青年家园5、 6、7、8号楼项目。因为奕龙公司没有相应手续,所以奕龙公司与购房人只签订了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同样,也只为购房人开出“收款收据”, 并没有正式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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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建设中的3、4号楼 没有建设手续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商品房项目,涉及规划、建设、土地、房管、劳动、验收等多个部门,规定可谓非常之严格,但奕龙公司这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手续擅自施工、没有手续销售房屋的行为,实属罕见。葫芦岛诸多部门是看不到还是管不了,令人费解。

  目前,农民工还是没有拿到工资,没有任何手续的青年家园3、4号楼仍在继续施工建设。

标 签: 葫芦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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