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质量“流向”:从安全到健康

    监管:仍需加强

  2007年饮用水新国标实施后,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106项指标提出后,“水质的安全就面临一个新的考验,有些可以说是挑战”。他提出主要管控三个方面。一是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要防止水源的污染和水源没水,水质和水量是否能够达到保障。二是水厂。自来水厂的运行是不是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产生合格的自来水,这是一个生产过程。三是水的输配系统,就是管网、水箱,二次供水,和老百姓直接相连的环节会不会出现污染或者爆管。

  自来水监管问题现实中比较复杂。按照现行法律,城市自来水公司是由建设部门主管,卫生监督由卫生部门主管,水源地由环保部门负责检测。而对乡镇自来水监管职责,一般由水政部门主管,或者县一级的卫生防疫部门、环境监测部门、质检部门等。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供水公司正规的生产流程是,水源水→循环过滤池→净水库(加氯消毒)→管网→居民家。从爆出自来水水质问题的新闻事件来看,大部分自来水的水质问题出现在前三个环节。实际上,公众对于自来水的水质情况所知非常有限。大部分人还是凭“感官检测”阶段:如用肉眼观察,用鼻子闻气味等。

  在水质检测方面,有分析认为,虽然建设部定期公布的36个大城市的自来水合格率都在98%以上,但这仅仅是针对原来35项水质标准中几项主要指标的报告,而且这些数据绝大部分是出自自来水公司的自检自测,可靠性令人怀疑;另一方面,其取样检测的大部分是水厂的出水水质,而不是老百姓所使用的终端水质。更让人忧虑的是,目前除了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外,很多城市根本就不具备检测106项水质指标的能力。

  查处方面也是难点。对于供水公司这种关系民生大事的垄断企业,卫生部门有时感到无力。“供水公司只有一家,水一天也不能断,就算发现水质不合格,也不能吊销它的卫生许可证。有时水质虽然差到极点,但充其量是暂扣卫生许可证,处以几万元的罚金了事。”有卫生部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据透露,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自来水水质问题经常被人为的一些因素所掩盖或弱化,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社会稳定”而掩盖水源污染造成的水质问题,从而也助长了部分自来水经营企业隐瞒水质实情,导致了水质保障从资金到管理的普遍缺位。

  从新闻事件来看,目前被曝自来水水质问题的多为民营水企。为了获利,一些民营水厂会不按程序或省略净水程序,甚至取水后直接送到管网中。

  “民营化不是救命稻草,而是顺应世界潮流。”一向力主“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对此提醒,“公用事业民营化,一则可以解决国有资本不足问题。二则可以提高公用事业运转效率低下的问题。三则促使公用事业运营实现规模经营,逐步将各地原本参差不齐的服务水平拉齐。”但,“公用事业民营化,不是简单放开就万事大吉”。盛洪表示,必须得有非常复杂而细密的设计,仿效市场制定一套机制,使进入自来水行业的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局面。

     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淡

  从全球供水行业的发展趋势看,城市居民对自来水的要求逐步提高,从基本的“保障供水”,到“卫生供水”,进而再到“健康而安全供水”的高度。

  不过,在中国,从社会反应看,公众对水价的敏感似乎超过对质量的重视。

  一方面公众对水危机、水污染、饮水质量的知识相对欠缺;另一方面,从饮水安全到饮水健康,公众普遍认识还有些不足。

  根据国际健康医学的研究,水中污染物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入体内,人体所吸收的水中挥发性物质有1/3经口进入(包括饮水和食物),有1/3经过淋浴时由皮肤吸入,1/3在洗涤或洗浴时通过呼吸进入。即便中国人的洗浴相对国外发达国家而言要少些,也会有超过1/2的水中污染物通过皮肤和呼吸进入体内。

  有专家指出,饮用水中的溶解性有机物和重金属尚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警惕。

  水质危害,尤其是有机物污染危害具有滞后性,许多污染产生的影响要10至年才显现。国际的研究表明,70%以上的区域性疾病与水质有关。

  水质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也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有关。全国工商联在2008年对保障饮水质量的一份提案中分析,一是中国人自古就有饮用开水的习惯,水通过煮沸祛除了水中的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并杀死病毒和细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水质的短期危害,“但也因此造成人们对水质的漠视,认为只要烧开就安全了”。实际上,“煮沸并不能完全消除因环境污染而进入水中的溶解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而它们的危害是长期性的,通常情况下不立刻显现出来”。

  不过,公众也无需为此恐慌,“饮水标准与饮水安全的关系是,饮水标准就要求达到这个安全。现在环境里面的污染物很多,例如美国人测到环境水里面有2200多种物质,我们国家很多地方测有机污染物是几百种,最多的是700多种,我们只有106项指标,是否可以把水的安全性表现出来?这里面有个绝对和相对的问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水质安全监测室主任鄂学礼表示。

  在他看来,“饮水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是绝对的,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全都达标了就合格了,这是绝对的。但是里面有一些指标对于安全性来讲也是相对的,我们的水质标准是按照十万分之一计算的,例如致癌物是十万分之一,这个人喝七十年这个水,每天喝两升,十万人里面可能有两个人会因为这个指标得癌症了,这里面就是相对的。所以安全就是有风险的,像我们说开车撞人,采煤要出事故,我们就不开车也不采煤了吗?只是要把安全达到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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