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直销行业“利好”: 规范保健品 研究修订两个《条例》

2019-08-22 13:12:30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本刊记者 雷玄    点击:

  8月20日发生的两则消息,成为直销行业“利好”:一则为,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联合商务部相关司局在浙江宁波举行直销行业形势分析与直销监管座谈会。该会议为两部门首次举办的直销监管研讨会。(来源:2019年8月22日《中国市场监管报》A1版)研讨会认为,研究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是建立健全直销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的重中之重。另一则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保健食品的上市后监管与市场准入。

  5月以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进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阶段,规范产品尤其是保健品的高质量发展,政府部门研究对适用法律法规进行修订,都为直销行业进一步规范,并良性发展带来了契机。

  

\

 

  回归直销本源:产品为王

  直销的本源,是以产品为导向。首先产品要好,消费者使用后觉得好再向其他人分享,进而成为直销企业的经销商。根据商务部下发的《直销产品类别及生产指引》(试行)文件规定,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共6类产品均可以走直销渠道。

  第一,回归直销本质,需要善于发展好产品。来自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直销企业直销产品的种类共计有4348种,其中经营保健品、食品品类的企业共计74家。全国总共拿牌的直销企业为91家,据此推算,保健食品成为81%直销企业的主营产品。

  2019年以来,直销行业违法行为成为了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包括直销企业的销售人员对企业的产品功效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出现违背常人逻辑和常识的宣传,涉及产品大多为保健食品或食品类。

  如何在直销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打造直销企业的品牌产品,发展市场热点,寻找市场空白,成为整个行业的命题。

  第二,回归直销本质,需要善于配置好产品群。目前规定的直销产品名录里,覆盖范围很广,如何优化配置好产品群,成为直销企业值得探索的方向。如何避免直销行业同质化产品,优化好产品的构成,成为行业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第三,回归直销本质,需要健全直销盈利模式。直销企业以及从业者的盈利应从提供好产品、好服务来获得收入,提升业务队伍素质,在从业者培训中减少投机教育、降低欲望,去除浮躁。

  “权健事件”引爆舆论之后,直销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产品把控、消费者权益维护、广告宣传、经销商行为管理等系列问题也被集中引爆。对于市场体量已超2000亿元的直销行业来说,想要更加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建立健全一套长效监管机制。

  以产品为导向才是直销企业生存的根本,因此,直销企业的发展,一定要有自己可以立足生存的拳头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直销企业应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不能搞“短平快”的投机行为,应回归到以产品为导向,以服务为根本理念的稳步成长步伐,头部直销企业在引领行业“向好”发展的过程中,更应该以优质产品、优质的产品群为品牌助力。

\

  直销两个《条例》亟待修订

  长期以来,我国直销行业形势及直销监管工作面临挑战。直销行业监管方面,涉及政府多部门。随着直销市场不断发展,亟待管理升级,其中包括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厘清传销和直销的边界,这样一方面可打消直销企业不断“试探”的念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监管执法。

  1990年,广州雅芳公司成立,拉开了我国直销行业的序幕。在经历了直销行业野蛮生长期后,1995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传销管理办法》,并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也同时出台了禁止多层次传销违法行为的通知。

  而行业在发展的同时,金字塔欺诈行为依然特别猖獗,尤其是出现了一些异地据点传销、拉人头传销等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行业发展已经脱离了正常轨道。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签署文件,严令禁止一切传销经营及变相传销行为。

  到2000年,当时的外经贸部、内贸部等六个部委出台了关于10家外资企业转型的通知,安利、玫琳凯等外资直销企业开始转型,通过转型为“连锁店+顾问销售员”的经营方式,在中国继续从事直销业务。同时,有一部分内资企业也模仿这些外资企业的方式开始开展业务。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直销行业进入法治化发展时期。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此条例对规范直销行为,明确指出“中国的直销模式不能超过三级”。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直销管理条例》颁布的同时,国务院还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对照两个条例,不难看到,国家依法保护和支持直销经营,打击传销活动的力度与决心。

  这不仅让我国执法部门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直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长期以来,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直销产品是否超出产品核准范围,是否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发展直销员的条件,加强对直销员计酬行为的监管,监督直销企业落实信息报备披露制度、直销产品退换货制度、直销员培训制度,落实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监督直销企业守法规范经营。

  其中,监管部门严打直销牌照“挂靠”,一旦发现直销企业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关联方通过“挂靠”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对直销企业要追究主体责任直至退出直销市场。

  从直销企业层面来说,已经查处的案例中,无不暴露出企业自律不够,以及对经销商的管控失位等问题。有的直销企业过分追求业绩,对经销商不加甄别,随意签订经销合同,对经销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非法传销等行为视而不见。

  和其他行业的发展一样,随着行业的发展,直销行业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法律法规或政策层面等方面给出新的助推方式,随着国家更进一步的完善监管,包括建立更加匹配的法规制度和管理机制,行业还会有发展空间,只是会伴随转型期的阵痛。

  由此,虽然直销行业面临了新的挑战:和传销活动纠缠发展、产品同质化严重、年轻用户和年轻从业者不足以及互联网对于零售业的巨大冲击等,相比同期发布的保健品产品的逐渐规范,以及研究对直销两个《条例》的修订,已经算得上众声喧哗后,政府层面直面直销行业的顽疾做出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可成为直销企业的“利好”,值得直销相关从业人员期待。

相关新闻: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