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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高额快递费并拒不承认

2018-11-15 14:27:31    北京市        点击:

双11期间,偷偷把运费调整为100元,之前加购物车的59元的商品,结算时变成159元。 双11大部分人都是全选购物车付款,店家用这个方式骗取钱财并拒不承认。 付款后当天要求退款处理,不予答复推迟到第二天,第二天说已经发货必须支付100元运费,拒绝出示快递费用单、拒绝全额退款。 事后用另一个淘宝账号询问该店客服,客服说运费100的东西是不发货的(详情见图片)。既然不发货,为什么要我支付100元的快递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因为店家行为已经涉及欺诈并屡次拒绝承担责任,我申请三倍赔偿也就是477元。货物快递我已联系快递公司,早已原路退回店家,店家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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