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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一直推脱 不予正面解决

2014-06-23 12:19:43    湖北省    潘先生    点击:

投诉主题:京东商城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一直推脱 不予正面解决
投诉目标:京东商城 投 诉 人:潘先生
投诉时间:2014-06-23 投诉地区:湖北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53954

    本人于2014年05月8日在京东商城购买汽车日行灯一套,订单编号为1411711141,5月12日收到该商品,但因商品有质量问题,经过京东网上退换货程序,于5月22日将商品寄回,退换货单号124667235 ,并更换另外一套全新商品。再次收到寄回的商品是,本人目测商品有多处划痕,质量明显劣质,且商品安装连接处有明显划痕,与第一次寄过来的商品外观成色上差别甚远。所以本人再次联系到了京东,说明此情况,本人认为此行为是严重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身商品有质量问题,且京东和商家承诺换货品位全新商品,但事实确实一个质量劣质的二手商品(物品照片已上传至京东退换货页面),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作为买家,我无法忍受这种行为,要求商品全额退款,商品所述的商家也在电话沟通里承诺按购买时的商品全额退款,本人再次按照京东退换货流程,将商品寄回至京东提供的收货地址,快递号为718488058975,中通快递。直到6月17日,本人再次通过京东商城联系商家是否收到寄回的商品时,商家称未收到商品不予退款,但是经中通查询,本快递已被商家签收,且收货地配送点人员和中通总部也联系收货人,问此商品是否收到,登记的记录为,收货人并没有提出没有收到商品。本人再次联系京东,京东的高级客服却坚称说商家没有收到寄回的商品,要本人提供商家签收单签字的扫描件。本人认为,本人的职责范围是按照京东提供的退货地址,将商品通过快递公司寄出,并且提供寄出的快递运单号到京东为止,至于快递是否送到收货人手中正常来说是快递公司的职责,与本人没有主要责任关系,本人不是快递公司职员,没有精力也没有这个能力亲自把快递送到商家手上让他签字,且扫描后发给你京东,本人认为此工作应当由京东来调查,不能只听商家未收到货的片面之词,来推翻了买家和快递公司实有的收货证据。再说句题外话,再申请退换货期间,京东有5次承诺再他自己给出的时间之内回复并解决买家问题都未按时间回电,京东这么大一个公司,做出如此愚蠢的办事方法和豪不讲诚信的对买家的承诺,那么这个商家还能叫一个诚信的商家吗,本人于6月22日多次电联京东要求尽快解决此问题,第一次京东回复于6月22日19点前回电买家解决,未果,后本人月6月22日19时15分左右再次联系京东问为何言而无信,京东再次给出最晚于6月23日12时前回复解决问题,再次未果,对于这样一个言而无信的商家,本人已经忍无可忍,只能求助于消协给本人讨回一个应有的公道和赔偿,谢谢。请工作人员收到此投诉后,请联系本人提供需要的证据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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