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东商城钻石级会员,在京东商城为公司采购了多件办公用品,订单号为:1013728969,1014681868,1023762898,1080602986,1080602998,1080615379,1108097126,1108122917。至今未收到京东商需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我司通过京东商城为采购办公用品等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时间,此前按京东商城的要求,提交了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一系列证件,通过了京东的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而且一直是采用POS机刷信用卡方式付款,通常京东商城会在15个左右工作日将增值税发票快递到我公司。一直以来发票的到达的时间有时早,在时晚,或者跟客服催一下,但总会收到,也没出什么问题。这种状况持续到今年2月份。 2014年3月,我们发现有很多张订单的发票一直没有收到,就跟京东客服联系发票事宜,可是京东客服突然声称,通过POS机刷卡需要委托书才能开增值税发票,并且是每张订单都需要独立的委托书。京东客服声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之第十二条,通过POS机刷卡属应税劳务,属个人行为为由,而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 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发现第十二条的内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而是在第二十一条才是京东所声称的内容。而《暂行条例》中第二条中对应税劳务的解释是----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与京东的提法没有任何相关性。不知京东的做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法规,哪条哪款? 并且,京东商城客服声称,如果是现金支付,就可以不提供委托书而开具增值税发票。京东客服声称,现金支付是公司行为。我不清楚京东是如何分辨现金是从我个人腰包里掏出来的个人资金还是公司的资金?! 因此,我投诉京东商城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京东商城要求委托书的行为实属霸王条款,其实质是为了避免支付给银行因刷卡而产生的一点点手续费,而人为地增加繁琐的手续; 2) 委托书中涉及大量个人隐私内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住址、银行卡号和开户地等,出于安全角度,京东索要这些信息是不合理要求,明显是为了阻碍消费者索要发票; 3) 由于我司在京东商城通过POS机刷卡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已经超过一年,而京东商城不但没有事先通知,而且在网站上并未在显著位置给予提示,并且在交易完成后,没有主动联系消费者,而是待消费者主动索要增值税发票时,便以没有递交委托书为由,拒绝开票; 4) 在下单购买、收货付款过程中没有提及委托书一事,欺瞒消费者,诱导消费者完成交易过程; 5) 京东商城通过委托书的做法阻碍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行为,有严重的欺骗消费,逃税漏税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