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订单生效,直到2014-03-04卖家一直没有发货,卖家构成延迟发货,本人要求商家退款,并按规则赔偿半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但是京东官方客服却以商品已经退款为由,袒护商家,拒绝支付违约金。如此狼狈为奸的做法,着实让消费者寒心。希望315予以曝光 京东规则:http://help.jd.com/Vender/viewQuestion-851-2245.html 京东规则规定卖家迟延发货,由京东客服依据第一条规则判定卖家是否构成违约,如构成违约,则卖家同意按照迟延交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百分之三十(每个商品最高不超过五百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