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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蜂网销售静佳玫瑰软胶囊不安全食品

2014-02-04 14:09:50    上海市    张女士    点击:

求助!大家来帮忙,看看该如何维权。 2012年10月21日,我在乐蜂网网购了静佳玫瑰软胶囊,生产厂家是江西省萍乡市绿鑫绿色植物生产基地,一共12盒(168元/盒,共计2016元,买二送一,送了本人6盒)。网址:www.lefeng.com,收款单位:东方风行(上海)生活多媒体有限公司。货物收到后吃了几日以后感到食欲不好、还有皮肤过敏、脸上长坨、便秘等症状;后经朋友提醒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有注明是食品,但是没有QS标志及生产许可证号,只有一个卫生许可证号。打开其它包装发现该产品都没有产品说明书,盒内的瓶子外很多灰尘,上网查看时发现我所购买的此产品是由江西省萍乡市绿鑫绿色植物生产基地生产的,而网上静佳品牌其它系列都是台湾原产的。本人2012年11月1日向021-12315反映此事后,乐蜂网客服回复产品没问题,可以放心吃,我听了之后又服用了两周,但一直没有见到此食品宣称的改善皮肤、淡化色斑、安眠等功效。 后来我和朋友经过咨询相关部门后,认为上述产品外包装上注明是食品,但是没有QS标志及生产许可证号,又宣称有一定功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并向江西省食安办进行了投诉,得到的答复是经过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任何与静佳玫瑰软胶囊相关的原材料、包装物和成品。 本人认为,乐峰网 东方风行(上海)生活多媒体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在向上海工商局投诉后,得到的答复是:东方风行(上海)生活多媒体有限公司作为经销商,提供了生产商、供货商的相关证照。萍乡市绿鑫绿色植物生产基地作为生产商,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且该产品的企业标准已由当地质监部门备案。(但2012年11月12日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示的申诉不予受理通知书称经查实,该产品的产品标准中明示了产品原料含有维生素E等的营养成分,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范畴。)但上海嘉定真新工商所的行政处理告知却生产商提供了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不很矛盾吗?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连续两次以内容不明确第三次以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为由拒不给案件来源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被申诉举报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不予立案审批表。(最近咨询了一些法律朋友,说这些材料应该可以看的) 一年多了,我至今也没有看到此产品的有关合格证明,还是不知道这静佳玫瑰软胶囊到底是不是合格产品还是假货,小女子十分无奈,在此,特请求大家来帮忙,看看该如何维权! 附:注:因暂时上传不了,下列这些照片可在本人QQ空间可看到 QQ:2981008113 1. 发票、发货单照片; 2. 静佳玫瑰软胶囊产品照片; 3.乐蜂网宣传照片(证明该网站宣称治疗功效); 4. 萍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证明该产品不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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