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31日在京东商城抢购其发售的华为荣耀3c手机,之前说是现货,抢购时订单的页面也是显示有货,我于10点08分拍下商品随后完成付款后却变成了预定状态,说是从供应商处采购,这和其之前声明的现货发售有明显的不符,而当时也无任何相关的信息对此进行解释。发货日期先后由一周内改为两周内又改为半个月内。顾客讨说法,京东很大牌的表示“没货,我也没办法”,订单页面提示还未采购回商品。这典型的属于公开发布虚假信息欺诈消费。我是根据京东商品信息公示买的现货,而不是在我付完款后系统提示的还未采购回商品。购买商品是签订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下单完成合同即生效。而京东商城下单完成后一再单方面修改送货日期,已经违约。正急着等着手机用,等了一个多星期了还不发货,表示很生气! 京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这批抢购的都没有发货,还要在10日进行下一批抢购,完全是欺骗消费者,搞虚假活动。 强烈要求京东给予解释道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