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在易迅下单购买了三星note2手机,收到货后在第七天早上发现手机开不了机,(前天晚上用好好的,正常关机)。19日上午联系易迅退款,承诺下午上门取货;但是到20日上午才来取;21日易迅发信息说已发供应商检测。 28日中午接到易迅的来电,说可以退款,然后商谈了退款事宜。事后两小时易迅又来电话翻脸说是人为损坏,修屏幕要1180。手机发过去的时候无任何磕碰损伤,屏幕有问题难道不是手机本身的原因。到现在已经十天了,还没有处理完成,打易迅的售后电话一直说歉意的话但是就是不处理。请求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