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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宽带虚假宣传 低质网络 维权困难

2013-12-17 11:42:05    上海市    陆女士    点击:

我于2013年12月4日,安装长城宽带“光网50M”产品,安装前业务人员再三保证50M是独享光网宽带,广告上也有大量相应的宣传50M极速宽带。 当天晚上使用时我就发现网速根本达不到宣传中的50M,由于网速极不稳定,用户体验极差。在线视频频频中断或缓存,网络游戏经常掉线或者打不开网页,极端情况下百度网速测试下载速度只有2.10kb。在次日我家人即与长城宽带客服联系,对方答应派技术人员上门测试维修。我家人积极配合,在对方要求下更换了路由器,并协助技术人员多方测试,但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对方总是回答派更高级的技术人员上门调试。经过四五天5、6拨人员上门检测,更换线路和设备后问题有过短时间缓解,但到了12月13日前后,网络情况更加糟糕,24小时内不定期的,无征兆地会出现网速突然变为几k到几十k,持续时间1~4小时不等,严重影响我在家办公和休息。 12月15日,我向客服提出办理退网,要求退款,希望对方不要再派技术人员,对方电话承诺24小时内给我回复。15日下午对方继续派技术人员上门检查网络,后技术人员在查看后也觉得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他回复必须要高级技术人员来看完不能解决问题才能退网。16日上午技术主管上门调了二十分钟后离开,由于网络没有改善我坚持让他联系业务经理退网,后给了我营业厅电话61315303。我在我多次拨打联系到负责业务的龚经理后,让我到营业厅办理退网。 在我到达营业厅办理手续时,业务员提出200元初装费无法退还,网络必须使用到1月4日,因此退款要扣除当月费用,两项合计274元。退款要经过他们公司层层审核,45天内退回我提供的银行卡内。我当场提出质疑:1、初装费在办理业务初期并未告知我本人,所有宣传单上都没说过有初装费一事,只是在合同条款内有一条若不提醒可能忽略掉的小字。2、我要求他们提供初装费的正式发票,遭到了拒绝,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以不满意不要办理退网,可以投诉第三方或者315等字眼,我要求他们写下收据或书面说明无发票均遭到拒绝。3、我即使当场办理退网,我也必须交费到1月4日,并且在45天后收到余款806元。 我向315投诉长城宽带,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长城宽带虚假宣传,宣传单和业务人员宣称50M极速宽带,但使用时有可能只有几k,严重名不副其实。(技术人员维修时也向我承认作为二级运营商的长城宽带,是不可能提供电信一样稳定的宽带,与安全前业务员的说法大相径庭,说明其内部人员完全知晓宣传不实的情况。) 2、要求退网时消费者无奈的选择,但他们的客服总是拖延问题,一层又一层的说技术人员能解决,再三争取下也只能办理有条件的退网(退网条件很苛刻,我使用了10天最差的网络,但必须承担274元费用,并且在45天后收到余款) 3、如果确定收取初装费和一月网费,消费者要求提供正规发票,也是最基本的权益。我认为任何企业都有依法纳税的职责,否则不仅不合理且企业涉及违法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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