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1月25日在美团网上购买了一张财付通现金抵用券8元(可用于在美团网消费)。 购买后发现:抵用券未及时到账,而是在拖了4天时间后,在11月29日18点前才到账。并且此抵用券有效期只到2013年12月1日。 到账后,美团网和财付通没有及时有效的通知我本人,我手机没有接收到任何信息和电话。 抵用券有效期如此短暂,并且财付通公司没有给用户任何及时有效的通知,所以,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强烈怀疑财付通公司恶意吞占用户正当财产,并强烈谴责财付通公司没有尽到及时通知用户的义务的这种行为,对于财付通公司未尽到及时有效的通知用户的义务而导致用户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护相关法律,我要求财付通公司进行等额补偿并道歉,保证此类错误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