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458946762810534 11月15日拍下货物,承诺有货能发,但付款后一直对买家的提醒发货和提问不理睬,一直持续了4天到18日时,最后声称商品缺货,但所拍下的商品一直在店铺上架销售中,最后将买家加入黑名单,由于卖家没提供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卖家,所以我用另一个号码进入该店铺,与他交流,交流中店家承认有货可以销售(有图为证),当告知卖家身份 要求发货时,又被拉黑,不理不睬,由于淘宝退款后的评价不被公开,并且不会对店铺的名誉造成伤害,所以商家能用降低售价的这种方式欺诈消费者购买商品,用来赚取相应的点击率和销售率,别的消费者也不能看到评价,所以商家能为所欲为,鱼肉消费者,获取不法利益。这种行为与淘宝规定中的 “有货不发 ”和“缺货要下架”以及“违约时间发货”严重违背,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这种行为需要整治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