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开始玩倩女幽魂2这款游戏,进游戏第2天开始陆陆续续充值啦2000多人民币的元宝,在游戏里换成了银两和购买装备。又后续花啦3000多元买啦银两。在11月21日网易封停我账号以及没收掉啦我在游戏正常渠道的银两 处罚原因:利用游戏内容牟取不正当利益 经过调查,您的账号因涉及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违反《服务条款》“用户的义务”中关于“用户不得利用《倩女幽魂Online》的任何内容牟取不正当利益”之规定,已被封停账号,禁止登录《倩女幽魂Online》。 后来网上看啦很多根我一样封停账号的帖子发现网易频繁侵权消费者。及游戏守则里多条违反国家多条法律,严重违反了物权法第4章第39条,试想下有多少像我这样的玩家,网易以这种不正当手段每年可以获利多少,严重侵犯广大网络消费者。 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这种不正当手段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