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28号曾在315投诉过,投诉编号106549,由于两次在回音壁上申诉无反应,只好再次投诉,请工作人员谅解。 简单说一下本案事实: 17号本人拍下特价商品1元×50件(该商品标价88元)。当天付款,订单审核通过,且分配至库房。后凡客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经本人投诉后,凡客再次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但承诺本人在有货时以同等价格再次购买(不会主动通知本人)。由于本人不可能一直盯着该商品,该承诺缺乏可行性。 本人要求: 恢复原订单(订单号:810800161949)(已为无效状态),凡客收回退款,且在有货时自动发货(约定一个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