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在拉手网团购:红河湾商务酒店四人餐券号163638492,有效期13年5月22至13年11月20日,13年10月6日到商家消费,被告知与网站合同已到期,团购券不能用,当时是带朋友一起打车去,打车费另说,与拉手网客服打电话一直推脱责任,导致与朋友原价消费餐品。拉手网说两到三个工作日解决问题,结果等了5个工作日之后被告知只能退我团购时的138元钱,怀疑与商家串通好以团购名义让消费者到商家原价消费。而且客服态度极其恶劣。故投诉希望其他人不在上当受骗,以及对我的打车费、电话费、原价消费商品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