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我玩电脑游戏三国杀时,发现一个比较好玩的角色曹冲,但这个角色需要购买了以后才可以使用。于是我打开了三国杀在线商城购买“曹冲”道具。由于我的元宝(三国杀里的一种虚拟货币,需要通过元宝购买游戏中的相关道具)不足,于是我进入了pay.sanguosha.com进行元宝的充值,在14:49:46我成功充值了28.5元,在游戏中增加了3000元宝。我再进去三国杀游戏中购买“曹冲”道具,但每次点击都说道具购买失败。我这时看到购买“曹冲”的界面还有另一种方式叫做快速充值(见图1),我想会不会用这种方式充值才可以成功。于是我又通过快速充值花了26.98元购买“曹冲”,但还是显示购买失败。这时,我刷新我的商城元宝余额时发现,两次充值的元宝都不翼而飞,根本就没有充值到三国杀游戏中(见图2)。所有充值记录见图6,购买元宝界面见图3,快速购买曹冲界面见图4。 我于2013年9月24日下午三次打电话给三国杀客服热线4007202233,他们的大概意思是需要查询,第二天会有专人给我联系。我说要求把我充值的金额给还我,充值到我的元宝,他们说不可以。三次电话共打了近30多分钟,没有解决问题。 2013年9月25日白天,三国杀热线没有给我任何回复,晚上20:53分,我再次拨打了三国杀客服热线,对方解释说是因为我多次操作购买“曹冲”,导致元宝被用掉,但这个解释根本解释不通。如果我第一次操作就购买成功了,那我应该现在就拥有“曹冲”这个道具了,但我的道具中没有(见图5),正是因为我没有购买成功,我才会使用“快速购买”的方式再次购买“曹冲”。可是我两次购买之后,不仅我没有得到“曹冲”道具,反而连充值的元宝都不见了。这不是网络网速或者用户操作不当可以做到的事情,很明显是由于三国杀充值系统出了问题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三国杀网站的做法对我而言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我提出要求三国杀公司返还我双倍我已购买的元宝。对方答应会尽快给我回复。 2013年9月26日白天,三国杀热线依然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晚21:42分,我第五次拨打了三国杀客服热线,对方告知不能给我充值元宝,而只能让我在三国杀商城中任意选择7000元宝的道具。我购买的元宝总数是5998个,三国杀公司多给出的1002个元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他们没有答复。给客户的赔付如此的随意,我感觉自己受到“被打发”的感觉。我重申了我的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需要他们给与双倍赔付。对方客服代表3478开始时说会记录下我的需求,报给公司后,由专人明天答复我,后来又说赔付7000元宝就是公司最终的处理意见。 我对三国杀公司这种对客户极其不负责任的服务态度提出投诉,不仅让客户的财产受到损失,而且从未与客户主动联系(我打三国杀热线总时长超过50分钟),未按法律规定给与客户补偿,处理投诉的随意性极大,希望12315可以协助我处理这个问题,追回我的损失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