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4日00:30:33在深圳迅雷网络商城(即:迅雷商城)下了一个订单,并且于2013.08.04 00:35:50通过支付宝支付成功。订单内容为“迅雷白金年费会员+英菲克(inphic) i3W 智能3D安卓高清播放机(wifi版)”,订单价格为370元(其中高清播放机221元)。收到货物后,发现播放器有严重质量问题,根本无法观看电视直播频道,于是截图后申请退货。申请通过后,本人于2013年8月9日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播放机通过圆通速递寄回给了退货页面写明的退货地址。快递单号:3270714333,快递费15元。快件跟踪查询,显示2013年8月11日对方签收。在迅雷商品下订单前,本人仔细查看过退换货政策和流程,上面清楚地写明“收到退回去的产品后,两个工作日就能处理退款问题”,怎料遇到问题后两个工作日变成了三十个工作日都不止。期间本人打过好几遍迅雷官方客服电话,催促退款。得到的答案永远是敷衍,“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帮你处理,会尽快和你联系”,却永远也说不上这个“尽快”到底是多快,也永远没人和我联系。很明显所谓的客服只是摆设,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到了今天仍然没有退款给我,也就是说迅雷商城已经非法占用了我的资金一个多月。更为可笑至极的是,9月2日本人接到中通速递的电话,说是有快递,由于在外出差,便让同事代为收件。同事和我说是迅雷寄过来的,我还在猜想,不会是不退我款,改成给我换货了吧。怎料数日后,拿到快件,打开发现居然是一张发票。由此可见,迅雷商城的管理是多么的混乱不堪,我早就申请退货,并且将货物寄回,不把该退的款退给我,反而寄一张发票,我想问,难不成在我之前的退货,迅雷都是这样处理的?实在令人寒心,偌大的迅雷商城就是这样的售后服务,完全可以用“店大欺客”来形容。网络购物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令人气恼的事情。我想我的要求不过分,就是该退我多少就分文不少的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