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在淘宝买了深圳江华光电1台24液晶显示器(800元) ,收到货后初次安装就不是很好用(属于自己组装的翻新劣质液晶显示器产品),卖家不给退货,凑合使用不到一年就坏了,和卖家联系,说产品坏了,他们问哪里坏了,说最好搞清楚哪里坏了,我们不专业怎么搞得清楚,于是此事情一直拖延,没办法就在当地买了一个先用了,坏的暂放一边,后来有时想起来,就联系卖家,但一直不予理睬,他本身卖给我的显示器就是有问题的,现在经过这么久超过了一年了,卖家说你发回去修理吧。我就付了快递费发回他提供的地址,但又,也没说其他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卖家同意退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可先行退货,卖家确认收到退货后,由本公司决定对争议款项酌情进行处理。因卖家过错导致退货的的,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运费。如卖家明示不承担退货运费的,则本公司有权将对卖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冻结卖家支付宝账户,停止向卖家提供支付宝服务。) 想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