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光明网浏览新闻,被右栏一个三星促销广告所吸引,从而进入到该网站,由于此网站跟原三星商城网站相似度极大,被欺骗从而导致我的隐私被泄露给违法份子,光明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要不是他们不经审核发而钓鱼网站广告,我就不会进入该网站购买产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本人的隐私权受到了严重侵害,本人请求行政部门对光明网发布虚假广告予以惩处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