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184841567 此单号是韵达快递单号,由我司韵达分部派送,我司正常派送 也有收件人本人签字,收件人却耍无赖说没收到,发件方韵达就投诉我公司遗失,给我司造成1100元罚款,此投诉是由韵达总部受理,在处理的过程中只听一面之词就乱罚款, 非要求我司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才算证据,可收件人不愿意泄露自己信息,就不给我司提供,这也可以理解,但还有很多可以核实的证据 比如核实笔迹,找以前他签过的字,这些都是可以的,干嘛非强求要身份证呢,我觉得存在太多的处理漏洞,我司1100元的罚款很冤,请315明察给我司找回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