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9号在淘宝网上一家名叫共建电器专营店拍到一款原价为45元促销价为9.9元的定时插座,订单编号: 282107758132720,因卖家未在网页中注明发什么快递,等到卖家发货时才发现是汇通快递,当即就告知卖家这快递不到,卖家表示若不到会转EMS(有截图为证)。果然,货到福州汇通,汇通在没有与我电话联系的情况下直接把货发回了杭州(这也是造成这次麻烦的原因)。卖家7月14号就收到退回的货了,本应该尽快转发EMS,但卖家不守信,一连三天过去了就是不发货,我几次催促,卖家都不予理睬,态度十分恶劣(有截图为证)要求延长确认时间也不回应。这样一直到7月17号,因为到期系统会自动划账,我怕款被划走,不得已点击了退款(事后淘宝客服告诉我,即便款被划走,只要没收到货依然可以通过淘宝退回来,可是没有经历过根本不知道啊),但我在退款说明中要求按商品原价45退,理由很简单,我是冲你的促销价去的,也是为了压他给我发货,可见我的目的不是一定要退款,而是要他发货。但没想到卖家在我发出退款申请一个多小时就达成了,速度之快出乎意料(有截图为证)为什么催促发货迟迟不理,退款却如此神速?显然卖家是在故意拖延时间,让买家退款,这样他的损失最小。我对卖家的行为非常气愤,此后的十来天里,多次向淘宝投诉,但淘宝总是以无法核实为由拒不对卖家进行处罚,也不做任何赔偿,反说卖家并未明确表示不发货,而且你已经退款,故不支持你的诉求。在此我想问淘宝几句,卖家和买家相比,他们掌握的淘宝规则远比买家多的多,买家是弱者,你们的原则是保护卖家还是买家?我们知道法律上给罪犯定罪还要看他是否有主观故意。这个卖家明显是故意的,发货那么难吗?一天两天三天不发货也不明确告知买家,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不发货的事实,还能说“卖家并未表示不发货”吗?规则是死的,是人定的,在卖家明显故意且已经形成事实的情况下,钻的就是买家不懂淘宝规则或淘宝规则有漏洞的空子,你们淘宝还死死抱着规则不放?你们这样做,不说你们在袒护卖家,也是在纵容卖家侵害消费者利益。你们的系统设置有没有缺陷?要等到退款成功后才能点击要求淘宝客服介入?卖家敢这么做,你们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还有我与卖家实际形成了买卖合约关系,他违约,依法应该如何赔偿?如果我的诉求合理,请315为我主持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