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网上有很多关于<利用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被封号的帖子和评论,事件的真伪我们不能辨别,希望是假的。但由此带来的不安全感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已经蔓延,渗透到每个玩家的心里,甚至形成一种人人自危的潜意识。如今这种事真发生在我身上了。 请网易公司公告说明<利用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的详细规则或解释。 这个规则是消费者保护法中标准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五大共性:①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网易有责任和义务告知玩家规则的详情,在玩家违反或可能违反的情况下有责任和义务予以告知,提醒或者警告]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现有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利用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而虚拟财产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玩家,运营商没有对玩家虚拟财产进行修改和处分的权利,运营商自主处分,则为侵权。]③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虚拟财产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的收益权归玩家所有。]④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此条比较宽泛暂不讨论]⑤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利用游戏内容牟取商业利益>是一条非常模糊的条款,对玩家来说非常不公平] 关于霸王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大唐无双中的用户协议我已经读过了,其中盲区很多,比如其中倒扣数值是什么意思,牟取商业利益的界限又在哪里呢?以上等等问题在协议中均没有明确给出,制定协议方不在协议中交代出商业利益的具体界限,广大用户又怎么知道自己是否违反了此项条款呢?在这种争议颇多的地方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是不是可以把这份协议看做成是一份含糊其辞,模糊不清的霸王协议呢?可以说此协议并没有让用户真正的了解到自己应有的权益与义务,因签订协议双方对协议中其中一项或多项理解不同而达成协议后发生争执,此协议或此协议中相应争议条款应当视为无效,应由双方进一步协商修改协议或其中的条款。 下面是网易公司大唐无双官方网站发布的藏宝阁的信息,时间是2012-02-03 14:45:10 来源: 网易游戏频道 藏宝阁的作用:藏宝阁的设计目的是为正常游戏玩家提供一个有足够保障措施的平台,以满足玩家交易游戏内虚拟物品的需求。玩家相互之间虚拟物品的转让、交易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也是玩家的正当需求。但是不受监控的无序线下交易往往夹带盗号、欺诈、打钱工作室等不良现象,正常玩家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保护玩家,保护玩家能够正常进行游戏,防止线下交易被骗,所以推出了藏宝阁平台。另一方面,藏宝阁还需要对涉及《大唐无双》的线下交易进行监控,防止盗号者将虚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