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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洛克灯饰旗舰店未按时间发货并不做理睬

2013-06-02 15:01:04    江苏省    张女士    点击:

订单编号为:352794808459262 本人于2013-05-24 10:29:16在天猫“洛克灯饰旗舰店”商家中购买一款灯饰,且灯饰并不是预售产品,而且有货,目前还在出售中,订单编号为:352794808459262,支付宝交易号为:支付宝交易号: 2013052400001000000009231292 成交时间: 2013-05-24 10:29:16 付款时间: 2013-05-24 10:29:28 距离我第一次购买到现在已经有10天了,期间我对商家进行三次询问: 第一次跟我把问题推到天猫那边,让我耐心等答复,我在询问没有下文,还是选择耐心等待; 第二次询问答应给我发货,并且在72小时之内,我也同意了; 第三次询问是因为过了72小时,商家还没发货,而且我也问了客服,客服只是简单的说了不发货,我闻其原因,客服避重就轻的复制了第一次回答我的话,就不再多做解释。 作为消费者,毕竟感觉天猫要比淘宝的保障多一点,但是我后来给天猫电话投诉,给我的最佳方案就是赔偿商品金额的30%,我已经对此商家进行了退货申请,到目前为止商家还是置若罔闻,没有一个人与我联系,让我感觉到商家态度非常不诚恳。 我并不奉承“客户就是上帝”这句话,但是客户在维权的时候,商家一个出面解释的也没有,就让我感觉非常气愤了,所以要求天猫根据tmall.com (天猫) 分则对该商家经常如下赔偿,以示小惩: 1:根据tmall.com (天猫) 分则第二节第十九条第五项除tmall.com(天猫)特殊类目及特殊情形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一分。 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和《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2:根据tmall.com (天猫) 分则第二节第二十一条延迟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3:根据tmall.com (天猫) 分则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因为该商家延迟发货的行为对我的装修造成影响,以及不做回应的态度,要求商家跟我个人道歉并把我购买的商品寄给我,以及按购买金额的三倍416.4元作为误工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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