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4月3日在拉手网上购得重庆欢乐小马电影城团购券两张,每张价值分别为9.9元,两张共计19.8元,网上有效期为2013年4月26日到期截止,购买此票的时候,此网站标明此次团购不支持7天退,也不支持过期退。 4月20日,四川雅安地震,同日,收到106575000082发来的短信,内容如下:雅安震灾!情系川渝!祈福您和家人平安健康,拉手与您在一起!商户用户如遇无法正常消费情况,拉手网将无条件退款,我们已组织员工志愿服务队驰援灾区!放心安心不用愁,同心协力有拉手!【拉手】 因为某些原因,团购券过期了,我没能如期消费,想着有这条短信,要求拉手退款,打拉手客服电话4000517317,说明情况后,只要求他们网站将我未消费的钱打到我的拉手账户上,并未要求他们退回到我的银行卡上,打了几次,客服回答说不能退,说钱已经结给商家了,甚至有一个客服说他们视同我已经去消费过了。我火了,要求找他们领导,结果领导来表示,向上级反映,过了几天,收到一个010-64392361的电话,自称拉手客服,说我的钱不能退,因为已经过期了。 我后来去问了重庆欢乐小马电影城的值班经理,值班经理说他们是兑换一张券网站才给他们支付一张券的钱,意思是这个钱他们没得到。 我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但是拉手网这样欺负消费者,这种行径比强制消费还恶劣,我都没去消费,干嘛扣我的钱。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都规定了团购网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他们知名大网站竟视若无睹。 希望315能给小网民主持公道,坚决打击此无良网站! 还我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