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腾讯旗下网游——穿越火线与蓝钻合作推出一项活动, 规则说明:支付10QB购买礼包即可获得1个月蓝钻+1张钻石卡+CF限量道具(内含黄金沙鹰7天等CF道具),抽中的CF道具通过CDK发送到账 http://gamevip.qq.com/act/a20130419cfqmx/index.htm这是活动网址 25日,我多次购买蓝钻抽中黄金沙鹰7天4次,却没显示CDK 26日,官网给出解释:针对部分玩家获得黄金沙鹰没CDK的情况,将在27日给予解决http://cf.qq.com/webplat/info/news_version3/125/987/989/m806/201305/208140.shtml 这是公告网址 27日,官网通过论坛发出一则公告,内容如下: 各位亲爱的玩家: 有部分玩家在参加该活动时,出现抽中黄金沙鹰道具却无CDK的情况,针对出现这一情况的玩家,我们将会补偿1个月的蓝钻及一次抽奖的机会。28日可直接在活动页面进行补偿领取。同时,黄金沙鹰道具将不再予发放。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http://cf.gamebbs.qq.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86289&page=1&extra=#pid10302144这是公告网址 你们可以看看在此贴中论坛版主是如何敷衍我们这些玩家消费者的 蓝钻=10QB 黄金沙鹰7天=200QB 四次黄金沙鹰7天=800QB 相当于人民币800元 现在活动出了问题,腾讯所谓的补偿却是用10QB来打发我们,凭什么腾讯的错误要我们消费者来买单 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虚拟财产保护法 虚拟财产的范围及特征 第八条 网络虚拟空间里的虚拟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一)游戏账号等级; (二)虚拟金币; (三)虚拟装备(武器、装甲、药剂等); (四)虚拟动植物; (五)虚拟ID账号及角色属性;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虚拟物。 运营商“保管不慎”则为违约;运营商自主处分,则为侵权。违约或侵权要处200--8000元赔偿金,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0000元。 第二十一条 虚拟财产的丧失,是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运营商应承担此法律后果。 运营商只是在服务器上保存玩家的相关数据,运营商任意修改玩家的数据,导致玩家虚拟财产等的丢失,侵犯了玩家的合法权利,可处200---8000元赔偿,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超过10000元。 希望能通过315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维权 要求腾讯公开道歉并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