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226039991187365 2013年2月在淘宝佳友电讯购买手机,商家不非但不及时发货,还提供虚假物流信息。实际未发货,却声称已发货。至今仍未收到所购手机。该卖家违约合同在先,后又提供虚假物流信息谎称发货,关闭交易,欺诈消费者。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该卖家履行义务发货。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要求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