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203186262333344;243915037583344 天猫(淘宝商城)在处理属下商家的商业欺诈行为时,用不公平规则偏袒商家。名义上所设“维护权益”项目,恐怕不会有消费者投诉得到维护权益的实例。 这次我购“净水器”,商家是天猫颂福旗舰店(深圳市金龙泉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出售其“颂福”牌子净水器)。先后2次购买(订单:203186262333344;243915037583344)。在天猫颂福旗舰店商品网页有大幅《贺金龙泉集团再开新店》促销优惠活动广告。我并且通过旺旺平台咨询了“颂福”客服,得到确认后购买“颂福”牌不锈钢净水器又同时付款订购3只优惠价“轩硕”牌龙头净水器。 后来,所购的“颂福”牌不锈钢净水器收到。“轩硕”牌龙头净水器却只发来1只,我无法签收。其后我向“颂福”“轩硕”客服多次催发,他家两商铺之间无端推诿。“颂福”“轩硕”同属深圳市金龙泉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两商铺发货门牌地点也一样。“颂福”是主办活动的店铺,不知什么名堂,他们就是拒绝内部沟通漏发的错误。还明示让我退款“轩硕”牌龙头净水器的订购。一拖竟达10多天。本来,我购买“颂福”牌不锈钢净水器,就是为参加他家优惠活动的,毫无疑问,这个优惠也即本次交易附加值。这种赤裸裸的迫使,我终于明白这是个商业圈套。如果常常有这样实例,买方选择退货,必然还须支付不菲的退运费用,同时还可能附带运输报损风险,天猫商城的此类欺诈性交易,我们还知道的少吗? 我把维权的希望又一次托付给天猫售后服务。为本案商业欺诈事实我提出,1.天猫颂福旗舰店是本次优惠活动的主办方。根据其活动规则,我付款购买他家促销商品同时又付款购买了优惠商品。“颂福”负有完成本次交易商品完整性的不可推卸之责任。显然,这里所指的商品包括了优惠活动的附加值部分。2.天猫颂福旗舰店一再拒绝改正本次交易中“商品与描述不符”的错误,实际就是一种商业欺诈。依据我国消费法至少须处以“退一赔一”的罚则。 不幸的是,这次让我再一次看到天猫根本不以诚信为商业发展宗旨。我把同这家商户售前和售后所有对话网页和促销优惠活动的广告网页都提供给天猫客服作为凭据,确凿可鉴。其中还有商家是如何用已经发给江西省别人的货单蒙我,而这时本次交易已临近买家收货不应期限。天猫的规定,过限定日期货款自动划归卖家。我即将落入劣势,正是无良商家企图利用时间差取得预付款。 奇怪的是,天猫客服短信告知“商家页面并未说什么其他商铺优惠的问题”。我怀疑天猫处理售后纠纷有没有查证事实这一条。我无法知道是否还有别的消费者受骗予天猫颂福旗舰店,甚至他家促销优惠活动的广告,至今还大张旗鼓在商铺净水器网页宣传。我至少几个月前和这次在天猫的维权都收到格式一致的最后通牒:“24小时内联系商家友好协商处理,并将协商结果反馈到退款留言中。逾期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此交易我们将操作打款商家处”。天猫还明文规定售后维权中,商家不愿退款,也“将操作打款商家处”。天猫不管理商城内商业欺诈行为,霸王条例又一强势偏袒显示。天猫凭什么赋予商家总占上锋位置?为商城一得利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