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1日中午在乐视新浪微博平台购买了1台乐视C1S,总价290元,出售之前商家的宣传一直是现货销售,1周内安排发货;但是在完成付款后该企业一直未能发货,直到4月8日,商家自主修改条款,将发货时间更改为1周内开始发货,4周内完成发货,之后又对外公布说之前宣传的现货是工作失误,如果是工作失误,为什么1号的时候未澄清,直到8号才澄清,且在1号前乐视领导层就有人在微博说某个材料缺少,没办法那么快生产,可见在1号时,乐视就知道没有现货,对于此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直到今天也就是4月13日,我的订单还是未发货,实在忍无可忍,我们认为乐视这种在其所销售的产品还未生产出来的情况下,未向购买者进行说明该情况甚至以种种宣传形式误导消费者以为该产品为现货的行为,是赤裸裸的商业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该公司这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出严厉查处!并且对我需做双倍赔偿,即580块人民币。 附件是我订单今天的发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