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0份要求迁移带及固话,电信一直以资源有限没有端口为由要求我等待,直到今年2月份才告知我可以选择取消套餐,到当地营业所办理退机.但近几天客服追我补交电信费用.我以宽带未使用进行申诉.表示我去办理退机,但已交但未享受服务部分退费,已欠的不再补交.但他们却以我有一个手机的合约在身为由要求正常交费.但宽带及固话业务在前,费用为189元,这个手机是因为我消费了189元,以合约形式免费给我使用的,是后办的.之所以使用这个手机,是因为我本身已经有一个宽带加固话的套餐,是在此基础上升级而来,是在我本来就已消费189元的基础上免费办理的.升级的套餐是以宽带加固话为主体.即然现在这个宽带和固话这两项主体服务都用不了,为什么我要为那个手机的合约月费买单?实际情况是在此期间我那个手机也并没有使用.同样的情况也曾出现在2011年的11月分,当时他们因为延期迁移,后面又退还了当月的189月电信费.这也给我处理此次事件作为一个参考,考虑到如果最后办理不了迁移我也可以得到退费,损损失不了什么.否则我当然会第一时间就去办理退机.我之所以愿意一直等,1是我这个套餐用了很久不大想退,2是此类事情以前也出现过所都能得到退费,为何些次处理却与前次不同,给造成我的利益损失?个人觉得前次的处理较为人性化一些,后面这次完全是生搬硬套地拿所谓的协议说事. 附件是2011年11月份,因为那次迁移延误给我退费的到账记录(倒数第二行).那时候那个捆绑手机也已在使用.是从2011年6月开始使用的.